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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工资法-工资公平原则欧冠

欧洲联赛规则

公平工资法-工资公平原则欧冠

联赛规则

分 组 赛 阶 段 有 32 个 名 额 , 其 中 16 个 直 接 分 配 给 卫 冕 球 队 以 及 15 支 来 自 欧 洲 最 高 排 名 的 联 赛 冠 军 及 亚 军 。 欧 洲 足 协 根 据 多 年 欧 洲 赛 事 的 往 绩 作 统 计 数 据 , 为 欧 洲 各 国 联 赛 定 立 排 名 。

赛 制 :

比 赛 共 分 六 个 回 合 , 包 括 三 圈 外 围 赛 、 分 组 赛 、 十 六 强 、 半 准 决 赛 、 准 决 赛 及 决 赛 。

三 圈 外 围 赛 、 十 六 强 、 半 准 决 赛 及 准 决 赛 都 是 以 两 回 合 淘 汰 赛 形 式 , 取 「 主 客 制 」 决 胜 负 ; 若 主 客 两 回 合 总 计 入 球 数 相 同 , 则 计 算 作 客 入 球 优 惠 , 若 仍 未 能 分 出 胜 负 , 则 须 加 时 再 决 胜 负 , 今 届 欧 冠 杯 并 不 设 黄 金 入 球 或 银 球 制 , 两 队 必 须 完 成 加 时 上 、 下 半 场 各 15 分 钟 的 赛 事 , 加 时 入 球 较 多 的 一 队 胜 出 , 若 加 时 入 球 总 数 相 同 则 计 算 作 客 入 球 优 惠 , 倘 若 加 时 赛 互 交 白 卷 则 以 互 射 十 二 码 分 胜 负 。

从 外 围 赛 晋 级 加 上 九 大 联 赛 的 种 子 共 32 支 球 队 将 晋 身 分 组 赛 , 分 组 赛 分 成 8 组 , 每 组 4 队 , 对 赛 6 场 后 计 算 绩 分 , 小 组 积 分 前 两 位 的 球 队 晋 身 十 六 强 , ( 若 出 现 同 分 , 则 顺 序 以 对 赛 成 绩 、 对 赛 得 失 球 差 、 对 赛 作 客 得 球 、 小 组 得 失 球 差 及 小 组 得 球 等 决 定 出 线 席 位 ) , 而 小 组 积 分 第 三 的 球 队 则 可 以 参 加 欧 协 杯 第 五 圈 赛 事 。

十 六 强 赛 事 将 有 条 件 地 抽 签 分 成 8 组 以 主 客 淘 汰 制 形 式 进 行 , 同 属 一 国 的 球 队 不 会 对 垒 , 而 各 小 组 成 绩 首 名 球 队 亦 不 会 对 垒 。 之 后 半 准 决 赛 及 准 决 赛 的 抽 签 均 不 受 上 述 条 件 限 制 , 直 至 决 出 进 入 决 赛 的 两 支 球 队 。

决 赛 :

决 赛 地 点 定 于 中 立 的 球 场 举 行 , 以 确 保 两 队 均 无 主 场 优 势 , 以 一 场 比 赛 决 胜 负 。 若 90 分 钟 内 打 成 平 手 , 则 须 加 时 再 决 胜 负 , 今 届 欧 冠 杯 并 不 设 黄 金 入 球 或 银 球 制 , 两 队 必 须 完 成 加 时 上 、 下 半 场 各 15 分 钟 的 赛 事 , 加 时 入 球 较 多 的 一 队 胜 出 , 若 加 时 后 打 成 平 手 则 以 互 射 十 二 码 分 胜 负 联赛介绍

资格

预选赛阶段7个小组的前两名将获得参加2008年奥地利和瑞士合办的决赛圈的资格。

7个小组

2008年预选赛分成7个小组,其中6个小组有7支球队,1个小组有8支球队。预选赛从2006年德国世界杯结束后的秋天开始。决赛阶段的合办国奥地利和瑞士自动获得两个决赛圈席位。

球队

预选赛阶段的每个小组由各档次球队组成,卫冕冠军总是被列为球队,而其他球队按各自在2006年世界杯欧洲区预赛、2002年预赛及2004年预赛中的成绩分成几档。

排名

预选赛分档的规则是将每支球队在上述三项预赛中取得的总积分除以参加的总场次,然后按得到的积分系数排出名次分档。对于那些在上述三项杯赛中是直接获得决赛阶段资格、没有参加预选赛的球队,则以他们参加过的最近的三届(包括世界杯和)预选赛的战绩计算。

预选赛小组构成

在世界杯欧洲区预赛结束之后,欧洲足联便按照所有球队的分档进行抽签,决定预赛的分组。

如果两支或者两支以上的球队积分系数相同,则依次按下列规则决定排名先后:

a) 只算最近的一届预赛,积分系数高者在前;

b) 场均净胜球多者在前;

c) 场均进球数多者在前;

d) 客场场均进球数多者在前;

e) 抽签。

预选赛赛制

预选赛每个小组进行循环赛,每支球队与所有同组对手分别进行主客场两回合比赛。每场比赛胜者得3分,打平各得1分,负者不得分。

预选赛积分相同时的排名规则

如果两支或者两支以上球队在预选赛结束后积分相同,则依次按以下规则决定小组排名:

a) 在同分球队之间进行的比赛中积分高者在前;

b) 在同分球队之间进行的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在前;

c) 在同分球队之间进行的比赛中进球多者在前;

d) 在同分球队之间进行的比赛中客场进球多者在前;

e) 如果多支同分球队按a)-d)规则计算后仍有两支或者两支以上球队并列,则将范围缩小到这几只球队之间,重新按a)-d)规则依次计算排名。如果仍无法排出先后,则再按f)决定;

f) 依次按所有小组赛中的:1. 净胜球、2. 进球数、3. 客场进球数、4. 公平竞赛积分决定先后;

g) 抽签。

决赛圈

16支球队晋级决赛圈,包括7个小组第一名和7个小组第二名,以及合办国奥地利和瑞士。

决赛圈分组

欧洲足联将把晋级决赛圈的16支球队分成A、B、C、D四个小组,每组4支球队。

分组原则

决赛圈四个小组的球队包括两个合办国和卫冕冠军(如果其成功晋级决赛圈),剩余的一个或者两个队名额由2006年世界杯欧洲区预赛和2006年、2008年预选赛的战绩决定(计算方法同预选赛)。其他球队按照同样的方式决定分档,再以抽签的方式分进各组。

小组赛赛程

决赛圈小组赛为单循环赛制(胜者得3分,平局各得1分,负者不得分)。小组赛将按照此后决定的赛程进行。每个小组的最后两场比赛必须同时开球。

1/4决赛

决赛圈每个小组的前两名晋级1/4决赛,1/4决赛为一场定胜负的淘汰赛。

半决赛

1/4决赛的四支获胜球队晋级半决赛,同样是一场定胜负的淘汰赛。

决赛

半决赛的两支获胜球队进入决赛。

1/4决赛、半决赛和决赛出现平局时

如果90分钟比赛双方战平,将进行上下半场各15分钟的加时赛。如果加时赛依然打平,将以点球决战决定胜负。

决赛打几场哦?

打一场!

根据赛制,决赛取单场决胜制,法定时间打和则进入加时,加时仍然打和则以点球大战定胜负。决赛在事先选定的球场进行,即使球场为其中一方之主场,赛事仍会以中立球场的方式进行,即门票分配、座位分配、更衣室分配、球衣颜色等等,俱以公平原则决定。

决赛胜利者为该赛季欧洲冠军联赛冠军,并可以参加同年的世界俱乐部杯、欧洲超级杯以及下赛季的欧洲冠军联赛。

决赛场地怎么确定

决赛地点是需要通过申请,欧足联对场地进行评估,选出最终的举办城市。

决赛必须在欧足联认可的五星级球场,欧洲30多个席位。同时,每届决赛的东道主都要提前提交申办,然后由欧足联执委会在考虑申办方案中的球场容量、城市交通、优惠政策等因素后最终决定。一般一个国家不会连续拿到主场比赛。

欧洲冠军联赛,是由欧洲足球协会联盟主办的一年一度的足球比赛,代表了欧洲俱乐部足球的更高荣誉和水平。被誉为世界上质量更高、影响力更大、水平更高的俱乐部比赛,也是世界上奖金更高的足球和体育赛事之一。据估计,每届比赛都有超过10亿电视观众通过卫星观看比赛。

确定决赛场地需要考虑的因素有:

1、场地容量

决赛是全球最受欢迎的足球比赛之一,因此场地的容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UEFA通常会选择能够容纳至少6万人的场地承办决赛。这样可以确保足够的座位供应,同时也能够吸引更多的球迷前来观看比赛。

此外,UEFA还会考虑场地的安全性。足球比赛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因此场地必须具备足够的安全措施,如安全出口、监控设备、安保人员等。UEFA通常会对场地进行安全评估,以确保比赛的安全性。

2、交通便利性

交通便利性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UEFA希望球迷能够方便地前往比赛现场,因此场地必须靠近交通枢纽,如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此外,场地周边的交通状况也必须良好,以确保球迷能够顺利离开比赛现场。

UEFA还会考虑场地的停车设施。足球比赛通常吸引大量的车辆前来观看,因此场地必须提供足够的停车位,以避免交通拥堵。

3、气候条件

气候条件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UEFA希望比赛能够在合适的气候条件下进行,以确保球员和观众的安全和舒适。例如,比赛不能在极端的气候条件下进行,如高温、低温、强风等。

此外,UEFA还会考虑场地的天气预报。比赛需要提前几天安排,因此天气预报对于比赛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如果天气不佳,比赛可能会被推迟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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