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欧冠决赛收视率-17年欧冠决赛进球
有人提议将欧冠改为4年1届,你同意吗?
完整不能同意!我以为提这种倡议的人多半是个痴人说梦的球盲。
(一),从商业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
欧冠的实质是欧洲俱乐部之间的商业赛事,是欧足联手中的王牌“摇金树”,也是如今奖金最高的体育赛事之一。但即使如此,所谓的最高级别奖金跟欧冠赛事所带来的转播权费、广告费、游戏等周边产品的版权费等等商业收益相比,几乎好像九牛一毛。能够说现往常的欧冠除了是地道足球技战术层面的最高程度赛事,也是一个触及到欧足联、俱乐部、转播商、资助商、版权运用者等方方面面的宏大的“商业共同体”。
随着近些年欧冠影响力的不时,欧冠进入淘汰赛之后随意一场竞赛的收视率就能够轻松超越各大联赛和其他俱乐部杯赛中的焦点现役。而由收视率所带来的转播权收益仅仅是欧冠整体收益的一小局部。
举个例子,较鼎盛时期曾经有所衰落的意甲豪门国际米兰,在1819赛季就打了一圈欧冠小组赛便被淘汰出局,其收益就曾经到达了4250万欧元,而上一赛季在欧联的收益只要539万欧元。
所以,放着每年都能赚的盆满钵满的生意不做,改成4年才干挣一次的买卖?是欧足联和俱乐部们跟钱有仇么?
(二)、从赛制的可行性角度看
俱乐部层面的赛制都是赛季制度。当赛季的事当赛季处理,本赛季的成果最多只影响到下个赛季的各项杯赛资历。那么有的人可能要问,假如不思索商业收益的要素只单纯从赛制的可行性而言,俱乐部层面的竞赛比方欧冠可否改成像世界杯一样4年一届呢?
答案也能否定的。
缘由如下:
①球员在俱乐部之间的活动性十分大
假如欧冠参照世界杯一样,平常先打2~3年的预选赛,然后每隔4年打一次欧冠正赛,那么必要会形成一个现象,就是A球员在打预选赛时效能于甲球队并随队进入正赛,但正赛开端之前转会去了乙球队,那么请问打正赛的时分这名A球员能够替谁出场竞赛适宜呢?
假如这只是极小概率的事情,还能够经过欧足联的仲裁来处理,并不影响大局。但关键问题在于这是个普遍性的事情,球员在俱乐部之间经过转会、租借等方式的活动十分频繁,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一支球队的主力阵容很可能在4年之后变得改头换面。比方C罗,18年上半年还是皇马的头牌球星,下半年就披上了斑马军团的战袍成了尤文头牌;再比方伊布,职业生活仅在欧洲就换了8支球队,维埃里更是换了14支球队除了在国米呆的时间长其他绝大局部时间都是1年换一支球队......假如欧冠改成4年一届,那么像这类球员怎样界定他们在欧冠正赛上代表哪支球队出场竞赛?
②、在4年的周期中,俱乐部球队可能会呈现很大的实力动摇
就算转会球员参赛身份的问题得到了令各方都称心的处理,欧冠改为4年一届依然不可行,由于在4年的时间里俱乐部球队的变化可能会十分宏大,教练会变、球员会变、整个技战术作风会变,实力可能会发作极大的动摇,以至于战力完整崩盘。
这里我们拿甲球队举个例子,比方说甲球队经过漫长的为期“3年”的预选赛而一路杀入了最终的正赛,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俱乐部运营不善、球员转会分开、主力阵容老化状态降落等等一系列要素,招致了甲球队战役力崩盘,结果就是当甲球队呈现在欧冠正赛上的时分曾经完整不能与参与预选赛的那支“甲球队”同日而语,成为了鱼腩。那么我想请问,搞一个这么漫长的预选赛结果最后选出来参与正赛的球队却成了没有什么战力的鱼腩球队,这样的预选赛还有什么意义呢?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问世界杯竞赛4年一届,就不存在上面这两个问题了么?
的确不存在。由于球员在国度队与国度队之间的活动性极小根本能够疏忽不计(而且国际足联对此有严厉的规则,只需一名球员代表某国参与过国际A级的正式竞赛,那么就算改了国籍也不能代表别国参与A级赛事了。)同时,一支国度队在一个世界杯周期内的整体实力动摇不会太大,教练在预选赛阶段最大任务除了出线之外,就是充沛思索年龄、状态等要素后实验出最合理的人员搭配和战术打法,以保证出了预选赛之后站在正赛上的球队就是代表该国这一阶段的最高战力。
综上所述,不管是思索商业效益的最大化,还是以球员、球队的视角来剖析赛制的可行性,欧冠都不可能改为4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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