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足球联赛-2021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大学组
2011-2012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几个赛区
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教育部联合推出的以“阳光体育,快乐足球”为主题的校园足球活动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开展。根据两部委的要求,小学组规定北京、天津 、上海 、重庆这4个直辖市全年每个必须有不少于60所小学参加联赛,其他城市必须有不少于30所学校参赛 ;初中组规定4个直辖市全年每个必须有不少于30所学校参赛,其他城市全年不少于16所学校参赛。
在赛事组织上,在保证小学组全年不少于18场比赛,初中组全年不少于14场比赛的条件下,各布局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编排赛程和赛制。
所以全国有很多个赛区,比如:北京赛区、太原赛区、宝鸡赛区、盐城赛区、合肥赛区、郑州赛区等
哪些学校能参加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
参加单位及参赛队: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体育院校、
军事院校(本科)。
(二)各参赛队均以该队所在大学为参赛队名称。该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均属同一所院校的在校、在籍大学生。
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国家教委》 关于全国离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 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并具有本参赛院校正式学箱的在校专科、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可查询注册在校大学生)。到赛区报到时,需交验高等院校录取新生登记表(复印件).否则不允许参赛。
(二)凡2006 年、2007 年参加全国足球超级、甲级、乙级联赛者(以学校名称参赛并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备案者除外)均不得参赛。
(三)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足球比赛者(须有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四)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满18 周岁,不超过28 周岁,且入学(专科或本科)前年龄不得超过22 周岁。
(五)凡参加第二阶段l(南、北区预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进行正式注册,并经审查取得《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
(六)凡2007 年入学新生不得参加2006—2007 全国总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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